「白狼條款」三讀過!  網友戲稱「安樂死」

被稱作「白狼條款」的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今天(12月1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本來要構成組織犯罪,需要有「持續性和牟利性」,現在鬆綁,只要有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成立,而且不限於現有組織,所以包括統促黨、愛國同心會等,只要鬧事都能適用。

更多新聞: 白狼住處遭檢調突襲 疑接受中國金援

統促黨員,因為中國新歌聲在台大舉辦的風波,到校園外毆打學生,爆發流血衝突,最後被依傷害、恐嚇等罪送辦,政府高度關注,現在立院鬆綁組織犯罪條例,未來這些行為,都可能被以組織犯罪論處,可判3到10年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只要行為具備持續性或牟利性,就構成組織犯罪,而且也不限於現存組織,即使已經合法化、公司化,像統促黨、愛國同心會等,通通適用。

這個修正案又被稱為白狼條款,甚至有網友嘲諷,是安樂死條款,因為2005年成立的統促黨,黨員號稱有3萬人,常在社運場合出現。

愛國同心會也是一樣。毆打法輪功學員、襲擊港獨人士,愛國同心會囂張行徑,也因為修正案通過,將被嚴格檢視,未來無論是中國勢力、還是黑道政黨,都逃不過司法追查。(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組織犯罪條例鬆綁修法審查過 未來可重罰統促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