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姓男子騎機車到高雄大學附近訪友,看到朋友住家門口的桔子結實纍纍,於是順手摘來吃,緩解喉嚨痛,沒想到3天後警察找上門,因為他涉及了竊盜案。
加昌派出所所長黃少軒指出,「被害人是聲稱說她損失約20顆,新台幣約150元左右,嫌疑人自己也坦承說,他只有摘了3顆。」
就算退縮4米的人行道屬私人權產,看到桔子成熟後掉在地上,鄰居也不會去撿,因為有人撿了簡姓屋主放在門口的紙箱,順手拿去送給可憐的拾荒者,也被告竊盜。
當事人表示,「最後是法院希望我們能夠和解,因為我媽媽是出於好心,都已經60幾歲了,出於好心有點好心被雷打的感覺,對方是要求3萬塊匯到社會服利基金會,我媽的意思是說,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匯1萬塊過去。」
有了前車之鑑,沒有前科的安姓男子,偷摘3顆桔子到底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和解?就等上法官裁決。
(民視新聞/黃美慧、廖錦雄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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