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拿著點燃的信號彈,突然從車陣中竄出,快速從過馬路的人群中衝過,而跟在後方的機車,而是直接撞到一名男童。
撞人的18歲林姓少年和16歲賴姓少年,第一時間辯稱,不認識前方手持信號彈的人,企圖誤導警方辦案。還好後方用路人,提供的行車行車紀錄器,有拍到他們在撞人前,與前方用口罩遮住車牌的機車,在路口互等對方,研判4人互有認識。
警方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掌握犯案車輛,在凌晨逮到燃放信號彈的兩名少年,全案將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傷害罪嫌送辦。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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