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過期「混」蛋 全國第二大蛋商3百萬交保

賣場退回的過期蛋,竟然有蛋商,疑似重新包裝、再度販售!堪稱全國第二大的蛋品公司,桃園「萇記泰安」、台南「泰頂山」的李姓負責人,涉嫌回收賣場退回的即期蛋或逾期蛋,打成蛋液,或混合新蛋,再賣給下游通路,1天回收量,大約有2千顆,時間長達6年,檢方訊後,負責人以300萬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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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將手中一顆一顆的蛋打破,分離成蛋黃跟蛋白,製作成蛋液,一切看似正常,但桃園衛生局突擊稽查廠商「萇記泰安公司」,赫然發現蛋殼上印的日期,竟然早就過了。

拿起封條、一一查封,被懷疑已經過期的蛋液,高達531公斤,衛生局懷疑廠商黑心,疑似回收賣場賣不完的蛋,重新挑選整理之後再賣,而遭到調查的關鍵人物,就是他。

記者vs.蛋商李姓負責人:「蛋品是不是有問題嗎?沒有什麼問題,那原本就是會退的,退了是不是有回收,把它包裝成新品,沒有包裝成新品。」

身為2家蛋商公司的李姓負責人,面對詢問,通通否認到底,但檢方認為他涉嫌違反《食安法》等罪,訊後300萬交保。,檢調查出,他疑似跟知名賣場回收即期或過期的蛋,分類時,只要發現蛋殼有破損,或出現酸敗味,就會打成蛋液,賣給早餐店或烘焙坊,外殼完整的回收蛋,則是混合新蛋,重新包裝後,再賣回下游通路,而這些蛋的來源,全都以某大賣場為主,1天約回收2000顆,重新組裝後,大約有10%的雞蛋,會包裝再賣,90%則是打成蛋液,這樣的黑心蛋,恐怕早已經賣了6年。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李姓負責人涉嫌從100年(2011年)開始,在桃園彰化台南的營業處,指示司機把蛋送到通路業者的時候,一併把即將到期還有逾期的蛋載回來,那麼在檢視外觀之後,把外觀完整的蛋再混入新品,重新包裝之後再行出貨販售。」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任廷:「對於它現場已經要求它暫停作業,不能再做生產,另外對於他所販售的下游的部分,也去做追查,這個部分也已經要求相關的店家下架,不要再去使用。」

食藥署趕緊出面解釋,已經要求相關業者下架,而檢調也夥同衛生局,除了在桃園調查之外,也趕往台南泰頂山選蛋廠查緝,初步檢查,沒發現有過期蛋,明年(2018年)元旦開始,將要求蛋製品食品工廠,建立相關追溯機制,以電子方式申報,希望食安風暴能盡快落幕。(民視新聞賴國彬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