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提四大建議 槓上中央新修正勞基法

出身勞工社運的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這次面對新修正的勞基法,特地開記者會說明台北市立場,她點出加班換補休,目前沒有界定期限,建議中央要以一年或半年為限,還有每三個月加班時數上調,就怕過勞,北市會加強勞檢,要求雇主出勤紀錄確實,保障勞工權益。

更多新聞: 北市勞工局長遭人持鋼筋爆頭 傷見顱骨

勞工社運出身的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過去曾因抗議《勞基法》而走上街頭,如今新修正《勞基法》三讀通過,賴香伶提出四大建議槓上中央。

第一點這次《勞基法》修正,加班可換補休,但沒有明訂期限,就怕勞工看的到吃不到,賴香伶建議中央得設期限,可以用施行細則訂定,一年或半年。

另外,每個月加班時數從46小時放寬到54小時,三個月總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就怕演變成責任制工時,賴香伶表示,「我們覺得每三個月很有可能會發生,有連續四個月54小時的部分,那這個最終當然是希望,不要變成責任制的工時現況,所以還是希望中央可以訂定阻隔的期限。」

另外,加班時數換補休或換工資該怎麼協調?以及勞資加班怎麼算?因為新法沒有規定協商後企業要何時報備給地方機關,這部分也希望中央能明訂細則。

賴香伶指出,「大家都知道30人以上勞資會議開完,這部分要報備地方主管機關,但是何時要報備?開完會後一個月、三個月還是一年後來報備,這對我們地方的查核跟即時的檢視來講,是比較不利,所以希望能夠明訂,一定期限內能夠報備。」

就怕勞資協商變成「勞工」被決定,勞資會議淪為形式,賴局長會加強勞檢要求出勤紀錄確實,如果是被指派的資方代表也一率駁回。提出種種「意見」,看來對於新修正的《勞基法》,賴香伶不滿意,就看中央能否接受。

(民視新聞/李榮晋、郭南宏 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 賴香伶遭襲血濺辦公室 傷口深見骨縫三層11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