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三子上訴獲勝 黃之鋒判詞不利公民抗命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帶領群眾闖入公民廣場,掀起占中運動的序幕。事後3人因非法集結等罪名,分別被判社會服務和緩刑。香港政府不服上訴,改3人被改判入獄6~8個月,3人不服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天(2月6日)判處三人勝訴定讞,不需入獄。不過黃之鋒指判詞是包著糖衣的嚴苛準則,相當不利今後公民抗命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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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外2月6日擠滿大批媒體和民眾,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一起步出法院的大門。3位年輕人在2014年衝撞公民廣場一案的終審上訴獲勝,但他們的神情卻相當凝重。黃之鋒以糖衣包裝的嚴厲裁決形容終審法院的裁決,擔心未來香港民主運動會走得更艱難。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我會形容這次結果是一個糖衣包裝的判決,這一刻我心情依然沈重。」

2014年3名學運領袖率領一批年輕示威者,衝進金鐘政府總部廣場,且與警方爆發衝突。香港泛民派隨即發起占中運動,3名學運領袖後來被捕並遭起訴。2016年8月香港地方法院判3人社會服務,緩刑1年。不過香港政府不滿判決,上訴至高等法院。同年10月,上訴法庭改判3人即時入獄6~8個月不等,3人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決定撤銷入獄服刑的判決,維持社會服務和緩刑,但判決完全接納上訴法庭的判決理據,還是認定衝進公民廣場是暴力行為,也同意日後同類案件應採取更嚴苛的判刑原則,法院的判決對未來的公民抗命極為不利。

香港學運領袖羅冠聰:「如果暴力的定義狹義到如此,如此一來所有和平集會被將面臨,被視為暴力的威脅,這個定義會影響人們參與和平集會。」

終審法院同意上訴法庭的判決,但仍判3人勝訴,主要在於上訴法庭判決時,沒有考慮到3人犯案時年齡還輕。也曾是學運領袖之一的周庭表示,對3名戰友勝訴的一事,很難回答高不高興,因為當局的鎮壓會一再重來,希望香港人民能記住這些年輕受到的壓迫。(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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