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依詐欺罪、背信罪、偽造文書罪和違反銀行法,從重量刑,求處陳慶男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簡良鑑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陳偉志有期徒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
至於外界質疑包括慶富如何贏台船奪下獵雷艦案、海軍提前撥款24億、興達港土地取得等案,全數查無不法簽結,也就是說,曾經遭傳喚馬政府時期的前總統副祕書長熊光華,行政院前秘書長簡太郎、前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前高雄市府海洋局長王端仁等政治人物,在慶富案中,都全身而退。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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