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撞死妻與律師  洪當興被判「死刑」

台南男子洪當興,2017年7月17日,和妻子在台南地院離婚調解,駕車從後方追撞妻子和妻子的委任律師黃政雄,導致兩人身亡。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今天判處洪當興死刑,褫奪公權終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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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7日,台南地院前的這一幕震驚社會,男子洪當興和妻子離婚調解,離開地院後竟然駕駛廂型車,從後方追撞李姓妻子和委任律師黃政雄。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洪當興死刑。

台南地院副發言人林臻嫻表示,「犯罪手段具有特別殘暴性,黃政雄律師僅與被告初次見面,並無深仇,更造成律師之恐慌不安,故量處被告死刑。」

兩位被害人的告訴代理人出庭聽判,都感謝法院的判決,還給被害者公道。黃政雄遺孀告訴代理人許雅芬指出,「人命是喚不回的,黃律師的犧牲也喚起了,社會以及法院對於律師執業安全的重視,所以還是要跟大家表達,黃太太非常感謝法院,做這個公正的判決。」

律師同業的犧牲,不但讓幾位出庭律師滿懷感慨,也希望能喚起法律對律師安全的重視。至於洪當興的律師則表示,將和當事人討論後研議是否上訴。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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