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斗六市樂利街,這裡有一排路旁停車,居民停了好幾年,沒接到罰單還真不知道,白線不代表能路邊停車,超出白線就要受罰。
黃小姐在幾天前接到一張罰單,說她2017年12月20日,車子超出白線40公分,佔用車道,影響行車,遭罰900元,她乖乖繳完罰單,萬萬沒想到,幾天後一次接到4張罰單,檢舉時間從2017年底跨到2018年2月,都是同一個地點,同樣的違規理由,這讓黃小姐覺得冤枉了。
議員認為,如果警方寄罰單速度快一點,民眾就能及時察覺自己違規,不會再犯,否則在不知情之下,被連續檢舉,被罰就不服氣。
警方說,罰單都在3個月內完成移送,合乎規定,不過未來不排除利用電腦程式,主動警示短期內遭到連續舉發的車輛,提醒警員注意儘快處理罰單,不過還是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最上策。(民視新聞鄭孝欽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