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送醫途中爆爭議 噁男躺在救護車內「隔褲狂擼」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今年(2026年)6月12日上午8時55分許,地點位於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台北101大樓地下二樓。當時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信義分隊人員接獲派勤,前往現場協助該男進行送醫處置。不過,該男在救護人員執行救護職務及送醫過程中,竟當場以「隔著褲子打手槍」的顯然不當行為干擾救護作業,涉嫌以此類動作相加於執行公務之消防人員,造成公務進行受阻。案經轄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調查後,依法函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北噁男竟躺在救護車內「隔褲狂擼」手淫。(示意圖/AI生成)警方調閱監視器與筆錄 噁男下場曝光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檢視消防人員調查筆錄、案件歷程紀錄、現場採證照片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該男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確實有以顯然不當之行動相加、致妨礙公務執行的事實。法官考量其行為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核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規定。經審酌該男違犯情節、年齡及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後,最終裁定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該男處以罰鍰新台幣3000元。(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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