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劉小姐到台中家樂福大墩店,碰上詐騙份子。一名陌生男子誆稱,只要購買20張、每張面額1萬元的家樂福禮物卡,等於花個20萬,就可以立刻拿回22萬現金,劉小姐被打動了,當下就刷卡購買,但20張的禮物卡,第一時間卻被歹徒拿走。
劉小姐指控,明明是自己刷卡付錢的,家樂福辦卡人員,卻把等同現金20萬元的禮物卡,交付給身旁的男子;事後想要掛失,家樂福卻回應,卡片售出無法掛失。
律師黃秀蘭表示,「我們認為既然是本人申辦的禮物卡,卻沒有交給本人簽收,反兒給第三人拿走了,我們認為這個部份,家樂福應該盡到社會責任。」
消基會中區分會統計,國內8家量販店大賣場推出的儲值卡當中,只有家樂福無法掛失,歹徒可能就是看準這一點,把卡騙到手後消失無蹤,目前警方已經著手調查。
(民視新聞/劉朝陽、林進龍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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