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分屍女記者 丹麥發明家梅森遭處無期徒刑

去年(2017年)震驚國際的丹麥發明家梅森,性侵並殺害瑞典女記者案,哥本哈根的法庭昨天(25日)宣判,他犯下的謀殺、嚴重性犯罪,以及侵害屍體等三項罪名,通通成立,並遭求處最高刑度,不過,由於丹麥沒有死刑,最重刑罰就是無期徒刑。

更多新聞: 桃園命案!夫妻失和 男子狠心殺妻再分屍

瑞典女記者沃爾登上丹麥知名發明怪咖,火箭人梅森打造的潛水艇採訪,沒想到最終卻被虐殺支解分屍,25日哥本哈根法庭終於宣判,將對47歲的梅森處以極刑,就是無期徒刑。

根據CNN報導,梅森被控罪名是謀殺,還有褻瀆屍體,以及插入之外的危險性行為,因為沃爾的私密處有多處刀傷。

30歲的沃爾,去年8月10日登上梅森打造的潛水艇,鸚鵡螺號採訪,卻就此消失,11日沃爾的男友報案,同一天,梅森的潛艇竟在海上沉沒。

10天後,民眾在附近海域發現一具沒有頭顱及四肢的軀幹,1個多月後,才又打撈到沃爾的頭顱及腿,而這些遺體及衣物,竟都放在加重的袋子裡,最終經DNA比對,證實是失蹤的女記者。

梅森辯護律師則說,「他承認兩項罪名,但其他都不是,他承認侵害屍體,他也承認違反海上安全法,但其他的指控通通不對。」

梅森則是否認殺害女記者,並前後提出了兩種解釋版本,說沃爾是意外撞到艙蓋口死亡,另一說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檢方則潛水艇上搜出犯案工具,也在梅森的電腦中發現性凌虐影片,罪證確鑿,認為女記者可能遭性侵之後遭割喉或被勒死,屍首又遭支解,丟入海中。目前法庭已對梅森求處丹麥最重刑罰,且不得假釋,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殺人魔王」之子搶劫被捕 關鍵物品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