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有罪 二審判刑4個月

馬英九被控洩密,北檢起訴後,一審法官認為雖然構成洩密要件,但總統擁有「際調解權」刑法上不罰,判決無罪,高院今天二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遭判刑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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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回應,今天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的責任,並表示「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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