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半!女打110要警快遞豆漿到家

苗栗縣警察局110報案中心受理報案趣聞第4集來囉!這回執勤員警,接獲的是女子「宵夜外送」請求,對方還點餐,要「一包蘇打餅乾加一杯溫豆漿」,雖然說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民眾遇到困難,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警察,但警方表示,亂打報案電話,可判處拘役或罰款,呼籲民眾不要隨便浪費社會資源,請把110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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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點半,勤務中心接到一通飢餓的求助電話。

女子三更半夜,要警察幫忙買豆漿,還說怕吵到家人,「我可以從樓上丟鑰匙下來!」

把員警當成了外送!離譜的,還有老公沒有行「周公之禮」,也要打來報案!其他,像是鄰居放屁太臭!上廁所沒有衛生紙,這些芝麻小事,也有人打110報警。

苗栗警局勤務中心主任蔡東宏:「警察110受理報案的原則,是要審酌案件的急迫性,危害性還有必要性,來審酌,還有要以警察職務,業務範圍及法令規定,應該協助者為原則。」

警方提醒民眾,亂打110違反社維法,可罰1萬2或拘役3天以下,亂打119違反消防法,可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不要以身試法!

(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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