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推特帳號封鎖批評者 法官判違憲!

推特是美國總統川普最愛用的社群媒體,除了用該平台發表個人意見外,他也時常使用它宣布許多政策訊息。不過在週三(23日)時,川普在推特上封鎖批評者的習慣,因為限制言論自由,遭一位曼哈頓的聯邦法官判定為違憲。

法官巴赫瓦爾(Naomi Reice Buchwald),在討論憲法該如何運用在社群媒體平台與公眾人物上的議題時,認為總統的推特頁面應該是屬於公共論壇。因此她判決當川普總統或是其助手封鎖七名原告人,使他們無法觀看或是回應貼文時,已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以及人民向政府請願等權利。

週三聯邦法院這起判決如果維持下去,背後原則造成的影響範圍可能超越川普與其5200萬名追隨者。當代許多美國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時常使用推特或是臉書等社群媒體平台,來與大眾就政府事務進行互動。這次的判決會讓官員們了解,如果他們在具有官方用途的社群媒體帳號上過濾掉批評言論的話,他們可能會有被控告且敗訴的風險。

當被問到執政團隊是否會對用戶們解除封鎖或是繼續上訴時,法務部市民局的發言人庫佩克(Kerri Kupec)未宣布政府的任何具體計畫,她僅說:「雖然我們不同意但尊重法院的決定,目前還在考慮我們的下一步。」

在判決中,巴赫瓦爾法官表示,川普與白宮社群媒體主任史卡維諾(Dan Scavino)「在川普官方帳號的某些方面上,施行了政府控制」,但她並未頒布禁令要求川普與史卡維諾將用戶們解除封鎖。她在判決中寫道:「因為沒有任何政府官員凌駕於法律之上,且因為我們預期所有政府官員在司法單位進行解釋後都會遵守法律,我們必須假定總統與史卡維諾會改善我們認為違憲的封鎖行為。」

這起案件中的原告們宣稱川普的推特頁面是官方的政府帳號,因此封鎖用戶追隨,違反了他們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權利。

(民視新聞網/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