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手銬、腳鐐,陳姓男子走下警車,回到殺人的第一現場,看見大批媒體守候,他表情木然,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重回住家一小時,模擬犯案過程,聽見記者追問沒任何回應,25日當天,陳姓男子就是用一把鐵鎚、三把刀子殺害妻子,先在一樓將人殺害,在浴室分屍,其中一袋內臟就擺在冰箱,其他的頭顱、軀幹、手腳、碎肉,分裝在2個箱子和3個袋子當中,藏在床墊的後方,肢解太太後,陳姓男子冷靜地毀屍滅跡,在神明廳前用鐵桶焚燒死者衣物,還買了石灰灑在屍體上,並將指甲剪得非常短,試圖抹去所有證據。
媽媽不見了,女兒很著急25日下午,女兒回家找媽媽,卻在浴室發現大片血跡、鐵槌跟刀子,覺得有問題,持續聯絡,始終找不到人,隔天跟哥哥一起回家,只見父親喝得爛醉,女兒按捺不住問爸爸為何浴室有血,他辯稱是自殘,兒子將他送醫,女兒因此上到二樓,找到媽媽的屍塊。
面對女兒追問,男子第一時間還想隱瞞,不過監視器已經清楚拍到他殺人後,騎腳踏車去買石灰,警方問他為何買石灰,他說,因為以前養過雞,知道石灰可以除臭,即使血腥味可以眼蓋,但屍塊、刀子都在,男子想逃也逃不了。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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