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用ETC抓國道超速違規 民眾怒批搶錢

未來可能不必再記國道定點測速照相位置了,在4月兩名國道員警值勤,遭過勞大貨車駕駛追撞殉職後,交通部研擬增加科技執法,透過ETC執行「區間測速」,以通過距離換算通過時間來抓國道超速,藉此讓惡性違規無所遁形,不過除了侵犯隱私質疑,也有民眾批評政府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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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一輛輛,經過ETC門架,目前只用來收通行費的ETC系統,未來恐怕成為抓超速的利器!

「最近是因為高速公路,有國道員警因為執行執法取締攔停,因而殉職,那有很多人就開始說,可不可以用科技的方式,來取代我們員警的執法,至於未來會不會上路,那時候什麼時候做,目前都還沒有實際規劃,我們先拋出想法。」──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

為了降低國道警員執勤的風險,交通部加強科技執法,研議藉由ETC系統來執行「區間測速」,換算兩個門架間的距離與通過時間,來確認有無超速。

舉例來說,假使限速110km/h,那30分鐘內最多能行駛的距離就是55km,假如車輛在30分鐘內行駛距離超過55km就算超速,不過當初設置ETC只限收費使用,如今要加上超速取締,引發爭議。

「關於個資法的問題,我們還可以再做進一步的探討,當初ETC設備它有很多單元,那這部分我們願意再來跟相關單位,來做進一步的研析。」──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

交通部強調只是研議,還沒最後定案,目前國道抓超速,還是以固定測速照相、搭配移動式雷射槍為主,一旦加入ETC「區間測速」,超速車輛將無所遁形。

民眾反應兩極,但類似做法國外早有先例,包括中國、英國、法國等,實施後減少了33%~85%不等的超速行為,但與民眾隱私間如何權衡,交通部說會再好好思考。

(民視新聞/李宜蕙、嚴文謙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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