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指出,「被告公司及中港廠等前後任3任廠長,及空氣污染設備操作員,自2009年起到2017年7月,查獲實質利用每機(每部機器),向台中市政府申報有機溶劑等機會,故意以短報實際使用之數量,藉以規避繳納空氣污染防治費用,期間總計詐得新台幣6871萬元。」
檢方還查出,達新公司從2012年─2017年,共排放800噸廢氣毒害附近居民。全案依空污法及詐欺罪嫌,起訴達新公司3名前後任廠長,以及1名技術員等4人;達新發言人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候司法審判,不對外表達意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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