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是榮亮公司負責人?檢擬萬字理由再上訴

過完中秋節才入監服刑的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官司不斷,之前理想大地土地交易案,被花蓮地檢依違法稅捐稽徵法以及偽證罪起訴,經法院判決部分無罪。上午檢方提出上訴,提出證據顯示傅崐萁是榮亮公司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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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為了證明傅崐萁為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檢方更提到,在理想大地購地案付款期間,傅崐萁曾以花蓮縣長身份,攜同徐榛蔚共同前往廣西南寧,商談臺灣健康產業城開發案,並以榮亮公司名義與南寧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提出種種證據,主要是因為花蓮地院,日前判決確認榮亮公司逃漏稅捐等犯行,認定鮑廣廷為實際負責人,判處合計1年8月,緩刑3年,認定傅崐萁並非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而判決傅崐萁、林德復逃漏稅捐及偽證均無罪。花蓮地檢署提出上訴理由,再次說明被告傅崐萁確為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聲請撤銷原判決。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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