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一名男子蹲在馬路正中間的雙黃線上,一動也不動。這名20幾歲的男子,17日下午蹲在宜蘭縣的農權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一不小心就會撞到他。
民眾通報警方後,派出所員警一到場,就認出男子是先前早已處理過的問題人物,這名28歲的張姓男子是澎湖人,他說自己來宜蘭找工作,但是都不順利,因此好幾天沒吃飯了,蹲在路中間,希望能有好心人幫忙。
說自己沒錢買食物,但是手裡卻拿著一杯飲料,還順口問了員警,能不能在他離開宜蘭前,借個幾百元給他花用。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人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都可被處以300元的罰鍰,只希望這名還年輕力壯的男子,能快點找到工作,別再隨意蹲在馬路中間妨礙交通。
(民視新聞/黃富溢 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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