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豬瘟罰鍰後首例!返台民眾攜帶肉乾開罰20萬元

非洲豬瘟疫情蔓延,立法院日前通過《動傳法》修正,將違規攜帶疫區肉製品的罰鍰提高到最高100萬元,但從14日上路以來,光統計3天就累積41件違規攜帶入境案例,因此農委會防檢局宣告,從18日凌晨開始,首次犯規就開罰20萬元,第二次以及之後再違規即開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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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18)日早上11時15分,一名搭乘廈門航空班機自中國福州入境的本國旅客,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逕擇免申報櫃台通關,遭到一線檢查人員攔查,結果在行李內發現未申報之豬肉乾200公克,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以20萬元整罰鍰,為新規定上路後首例。

提醒民眾從非洲豬瘟疫區回國,除了經過高溫、高壓滅菌的罐頭可以帶,其他非生肉、非生鮮,甚至真空包裝肉品都不得攜帶入境,初犯就重罰20萬元,再犯罰百萬,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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