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FA規章修改 自由球員旅外不需轉隊費

中職今天(26日)召開常務理事會,修改自由球員部分規章,但跟今年(2018年)成功旅日發展的王柏融並無相關。當選手打滿9個球季,取得完全自由球員後,最新規章改為旅外發展不需支付國外球團轉隊費,但選手「2年內」回台發展加入任一支球隊,還是要補繳該選手年薪125%的轉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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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原本的自由球員規定,是打滿9個球季,或是大學畢業8個球季,就能取得完全自由球員的身分。在這個條件之下,旅外或者是到國內其他三隊發展,都必須繳納轉隊費。而最新修改的內容,是國外球隊不必支付轉隊費,但該名球員「2年內」回鍋,吸收球團依舊要補償轉隊費。

這項最新的規章修改,目前跟成功挑戰日本職棒的王柏融,並無相關,也沒有因此誕生任何「王柏融條款」。至於像是柏融大王等案例,利用旅外資格出國的球員,返國後的相關規定,中職方面表示還要再討論,目前沒有結論。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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