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攤位二房東牟10倍暴利  東窗事發動粗施暴

一對年輕夫妻,在「野柳特產街」以月租1萬5,租下攤位賣炸物,最近租金喊漲到2萬5實在吃不消。但其實攤位是公有的,二房東每個月只花800多元租金,再轉租賺取10倍暴利。夫妻控訴,當初房東以「合夥」誘簽租約,根本不曉得是非法轉租。上週公家抽檢、東窗事發,房東當眾變臉、施暴,還驚動警方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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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拉我扯,推擠動粗,連「救命」都喊出口了!21日白天,野柳特產街營業時間,賣炸物的小攤裡,爆發肢體衝突。

穿花色衣帽的許姓婦人,衝著穿灰衣服的炸物攤蔡姓老闆趕人,一旁婦人的丈夫,火氣也很大。小攤老闆說,對方是租他攤位的房東,也在裡頭做生意,之所以會起衝突,與租金有關。

當事人蔡先生表示:「市場街的公攤,出租的管理辦法,真的有很大很大的漏洞,差很多(租金)差10倍之多,金額就是月租,每個月差不多,850~1000元不等,他轉租都可以轉租到,1萬5~2萬。」

小攤老闆憤怒的點,在於公家租金一攤只要800多,他卻租到二房東轉租攤,月租1萬5。10倍暴利,讓他很不是滋味,1月20日租約到期,房東還要調漲租金到2萬5,等於他一個月得花5萬元租兩攤做生意。幾天前,公家例行性登門抽檢,發現有違規轉租情事,雙方衝突一觸即發。

蔡先生說:「我跟你講他是專業的,他都打頭你也看不出傷,就是讓你腦震盪,我太太現在還在頭暈,還有時候想吐,這整個合約,就是假合夥真轉租。」

新北市長處副處長李珮綺:「他的契約書簽約人,其實非我們攤位承租人,如果有轉租的情事,我們要求他限期改善。」

生意做不成,租金也已經給人,小攤老闆來到市場處陳情,希望終止二房東私下轉租牟利的陳年積習。

(民視新聞/薛嘉瑩、黃柏榕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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