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穆姓旅客與新加坡籍丈夫昨天中午搭乘華航CA637班機從中國上海入境,托運行李未同機抵達,而是晚間由華航CA633運送來台,因此這對夫婦入境後,行李才被海關查獲未申報攜帶中國豬肉製品。
由於這對夫妻違規攜帶違禁品,被防檢局開20萬罰單,依法須繳清罰款才能入境,但這對夫婦已入境,對於後續該如何拒絶讓已入境的旅客再出境?移民署表示,依據《入出境管理辦法第36條》,若外國人若攜帶違禁品,又無力繳付20萬罰款,仍可撤銷原入境許可,將旅客強制驅逐出境。
而這對夫妻被帶往防檢局後,不斷質疑流程有問題,也提出訴願。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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