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戴奧辛污染案 1.8億賠償金年前開始發放

中石化台南市安順廠區戴奧辛污染損害賠償,最高法院判去年11月28日判決定讞,需賠償居民共1億8千多萬,經過台南市政府協調,中石化第一筆賠償金也在農曆過年前發放,122位原告獲賠新台幣1億5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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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步蹣跚,下樓梯更是只能慢慢來,看得出來身體狀況已經不太好,他是今年77歲的蘇文振,也是中石化台南安順廠,戴奧辛污染的受害者之一。從桌下拿出一袋一袋的藥包,算一算共有8包,這些藥他已經吃了15年,雖然最近中石化發了賠償金,但是被毒害的身體,已經無法恢復。

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賠案,最高法院於去年11月28日判決中石化應賠償376人合計1.8億元確定後,台南市府從中協調,達成農曆過年前先發放賠償金給資料完備的122名原告,1月25日發放,後續環保局也將繼續督導中石化的清理進度。

台南市環保局專委周妙旻:「按月在督導,用最快的速度,最安全的方式,來完成污染改善的工作,來完成這個污染的問題。」

不過,賠償金額利息截止點為108年1月25日止,卻還有254人因為產權問題還未發放,市府期望4月18日前完成發放,自救會會長林吉進強調,這3個月若不算利息金的話,一來一往就差了60、70萬,這並不合理。

中石化污染自救會會長林吉進說:「1月25日到4月18日,我有算過大概差60萬以上的利息,這些利息對這些在地人,大家經濟也不是說很好,一個人1萬8千元(人道補償金),你看他就可以生活多久了。」

林吉進強調,後續將會繼續爭取利息金,另外,中石化自救會則表示,中石化人道補助金預計將到113年為止,不過目前清理進度依舊落後,認為中石化應當繼續發放到清理完畢。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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