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指控性侵未遂 張書維反告誹謗

國會出色狼嗎?親民黨立委李鴻鈞的前辦公室主任張書維,被指控2月底約記者喝春酒,伸狼爪襲胸,又帶女記者上摩鐵,強脫衣服企圖性侵,所幸最後沒得逞,不過面對控訴,張書維喊冤是女方主動,反告對方誹謗,力證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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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前辦公室主任張書維:「這個家庭已經破碎了,我真的錯了,不應該在有家庭的身分下去汽車旅館,但是真的有必要說。」

講到激動處掩面痛哭,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前辦公室主任張書維爆出性醜聞,遭控對女記者伸出狼爪。

遭襲胸女記者指出,「他唱歌的時候直接摟著我,從我側邊這樣,直接把我的胸部整個抓住。」

受害女記者強忍噁心感受,還原當下,據了解,2月22日,張書維約兩名正妹記者喝春酒又續攤,先是在KTV包廂內對其中一名記者摸胸,後來又轉移目標,帶另一名女記者上摩鐵,被指控強脫衣服企圖性侵,好在最後沒得逞,不過,女記者幾近心神崩潰。

遭襲胸女記者表示,「他(張書維)把她帶到摩鐵裡面,試圖要強脫她的衣服,但是沒有得逞,我同事一直很崩潰,一直哭一直叫,一直說不要。」

張書維指出,「我敢發誓,我絕對在裡面沒有強迫她做什麼,甚至她還跟我講過,要我XX,原話就是這樣講,要我XX,這我可以發誓,如果她沒有講過這句話,我出去被車撞死無所謂。」

發毒誓駁斥性侵指控,張書維還秀出當天上摩鐵的監視器,兩人一前一後下車,走進電梯,強調一切你情我願。

張書維表示,「我們在裡面,基本上我沒有去強迫她,做任何的行為完全沒有,那個衣服是她自己脫的,他(指記者的主管)一直透過里長,打電話給我,打了十幾通要我出來談和解,還說時間地點人選隨便我挑,後來我就問里長,我說他(記者的主管)打這電話是什麼意思?里長說可能就是要錢。」

張書維不認帳,女記者不甘受辱,提告性侵未遂,張書維喊冤要反告誹謗和誣告,但官司還沒開打先丟了飯碗。

立委(親)李鴻鈞提到,「第一時間女記者的長官有打電話給我,我一聽就很生氣,沒有什麼理由,第一時間就請他(張書維)離開。」

下屬約春酒變花酒,捲入性侵疑雲,李鴻鈞第一時間開鍘,但性醜聞風暴隨著雙方各說各話,持續擴大。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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