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門傻瓜乾麵」告侵權!「小南門豆花」判賠127萬

知名「小南門傳統豆花」,商標近似「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被告侵權!小南門豆花,過去以販售豆花打響名號,這幾年增加乾麵、排骨湯等熱食,這讓「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不滿,認為兩者商標都是以城門作為符號,加上「小南門」三個字,造成顧客混淆,提告求償6000多萬,法官判賠12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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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美食街,小南門豆花用料紮實,整桶豆花現點現挖,不想吃冰,還有飯、麵、熱湯任君挑選,菜單必點就屬這一味。

一碗特製乾麵、一盤燙青菜,外加苦瓜排骨湯,百貨商場內的百元小吃,讓逛街的民眾也能有家常菜的選擇,小南門傳統豆花賣起熱食,但因為商標近似賣麵的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挨告侵權。

70年老店,開店至今第二代接手,傻瓜乾麵是店內的老字號招牌,乾麵Q彈軟嫩,搭配特調醬汁,老饕一口接一口,只是賣麵的槓上賣豆花的,全因兩家店的商標,上方同樣都有城門圖騰造型,下方都有小南門三個字,只是小南門豆花近年賣起麵食,和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產品類似,加上兩者商標近似,讓消費者經常混淆。

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發言人伍映薇說,「其實有很多消費者,就是誤以為是說,我們跟小南門豆花是同一體系的,甚至也會有客人來店內詢問說,有沒有賣豆花之類的。」

攤開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創業至今70年,商標註冊在2005年,種類用於乾麵、排骨湯麵等熱食,台北市一共四間分店,而小南門傳統豆花雖然商標比對方早註冊5年,但種類只限於豆花,這幾年販售麵類,沿用既有的商標,法官認為侵害商標權,判賠127萬,同時禁止使用類似商標販售熱食。

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委任律師廖正多:「近幾年來他們確實在賣場,或是百貨公司,有用小南門加上城門,這樣的一個商標,使用在麵食類方面,當然這樣子可能消費者就會混淆。」

同樣叫做小南門,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一審獲得勝訴,過去賣豆花打響名號的小南門傳統豆花,近年跨足熱食市場,意外跟對方「撞標」,雖然主張拿掉小南門三個字,圖騰造型不同,法官依舊無法認同,對於敗訴結果,小南門豆花尊重判決,要不要上訴,將交由律師處理。

(民視新聞/黃國誠、王翊軒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