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女婿在台犯案,帶著一歲兒子搭機落跑前往日本,向老婆自稱回到伊拉克,只是不論人在哪裡,兩國和台灣都沒有邦交,想引渡回台困難重重。
律師陳君瑋提到,「引渡這件事情它涉及到一個國家主權延伸的行使,因為是國與國的關係,所以前提必須台灣與伊拉克、台灣與日本必須都要互相承認,但事實上我們跟這兩個國家並沒有邦交,所以在引渡上會有難度。」
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加上台灣根本沒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無法建立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只要外國人在台犯案後離境,台灣司法幾乎沒轍。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指出,「當然有很多客觀的限制跟條件,這個是很困難的部分,但是不管怎麼樣,我們還是會透過外交管道,盡力來希望協助我們相關部會,配合他們將嫌犯送回台灣來。」
今年二月新加坡情侶來台產女,後來將女嬰活生生棄置在廚餘桶,兩人涉及殺人罪,但就因為台灣和新加坡沒有司法互助機制,想要他們回台受審難上加難。
就連去年二月香港情侶檔來台灣玩,疑似吵架男子將女朋友殺害後跑到淡水棄屍,屁股拍拍回到香港後,台灣三度向香港政府請求來台受審,但至今沒有下文。
英商林克穎撞死送報生,變裝潛逃出境後,雖然人在英國被逮,台英雙方還針對個案簽訂引渡備忘錄,一度判決可以引渡,後來卻又逆轉改判,現在官司還在打。
台灣特殊的外交處境,外國人在台犯案,如果第一時間沒抓到人,踏出國門後要讓他們回台受審,只能說難度很高。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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