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姐向前男友討1700萬生活費 二審改判免付

鍋具女王「菲姐」和前男友丁洋機的官司風波不斷,兩人6年前分手後,菲姐向丁洋機索討協議的1700萬生活費,一審判付400萬,但二審逆轉,丁洋機不用給,菲姐出面回應,說該爭取的還是會爭取,有血有淚的人,不會這樣對枕邊人。丁洋機則透過秘書回應,說二審判得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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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姐:「好來好去嘛為什麼要一直告呢,我真的不懂啊我真的很可憐耶。」鍋具女王「菲姐」話說得委屈,6年前和前男友友丁洋機分道揚鑣,兩人官司卻沒停過。菲姐向丁洋機求償1700萬元生活保障基金,北院一審判丁洋機要付400萬,但25日高院二審,認定已解除協議,逆轉判免賠。

菲姐說:「什麼解除什麼合約我不懂,其實我們菲姐,我們女人實在說真的沒什麼智慧啦,他是讀書人,他太多的眉角,也很會懂得用法律的眉角,所以他一直來上訴。」

當年兩人簽下協議,設立3000萬生活保障基金,丁洋機給付1300萬後,還有1700萬沒給,高院改判免賠,菲姐不能諒解。

菲姐表示,「有血有淚的人都不會這樣對待一個枕邊人,跟你打拚事業的人,天下的負心漢,不要以為女人都是好欺負的。」對此,丁洋機透過秘書回覆,說二審判得很正確,他已經付出太多。兩人感情絕裂,變成法院見,包括之前丁洋機告菲姐強制、恐嚇,菲姐反告丁洋機誣告,但都獲得不起訴。

菲姐還說:「他真是亂告還有最近土城也是,一張剛收到也不起訴啊,我是覺得該給人家就給人家,不要這樣一直上法院一直告。」

鍋具女王「菲姐」和舊情人官司纏訟6年,有如八點檔,剪不斷理還亂,情已逝,為錢撕破臉,沒有人是真正的贏家。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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