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條例三讀過關 拒絕移交最重可處500萬罰鍰

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個法案「政治檔案條例」,今天在國民黨團反對聲中,完成三讀,從228事件到戒嚴時期政治檔案,未來全歸國家檔案局管理,納管對象除了政府機關,還包括國民黨及附隨組織,包括陳文成命案等懸案,都可能因為檔案解密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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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留美博士陳文成警總帶走,隔天離奇陳屍台大校園,38年過去,真相始終未明,還有發生在1980年的林宅血案,一樣抓不到真正兇手,這兩大案件的相關檔案,被國安局列為永久機密,要解決調閱政治檔案問題,執政黨推政治檔案條例,趕在臨時會結束前,表決拚三讀?

國民黨團反對,是因為政治檔案條例,定義要歸檔國家檔案局的政治檔案,除了政府機關,還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年份從民國34年到81年,跟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戒嚴時期有關。

政治檔案條例三讀後,保管在國民黨黨史館跟附隨組織的政治檔案,6個月內完成清查,送國發會國家檔案局管理,但除了國民黨保管為公開檔案,政府機關屢屢以機密禁止檔案公開,更成為政治懸案調查的大石頭。

在爭議處理機制上,三讀條文明定,開放政治檔案如涉及爭議事項,得由檔案局邀集相關機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審議。今日三讀條文中規定,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拒絕將審定的政治檔案移歸為國家檔案者,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而如果檔案遭到非法變更、刪除,或非法方式妨害個人資料檔案的正確性,可以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以下罰金,轉型正義最後一塊拼圖立法終於完成,塵封已久的政治懸案,將一件件攤在陽光下。

(民視新聞/張玄會、欒秉宙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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