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2年後散裝食品須標明產地 沒標最重可罰300萬

不只包裝食品,食藥署昨天預告,最快兩年後散裝食品販售時也得標明產地,預計2021年先針對蔬果、生鮮肉品,隔年就全面實施,必須以黏貼、懸掛、插牌等方式告知,違反重可罰到400萬元。包括菜市場與路邊攤衝擊最大,實際檢視目前多半攤位都沒有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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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走趟菜市場,攤販叫賣聲絡繹不絕,要什麼蔬菜、青菜、水果,通通擺在民眾眼前,不過仔細看有的有標產地、有的卻只有價錢,但未來這些散裝食物全得標明產地。

拿出宜蘭產的三星蔥,產地寫得一清二楚,但有些從源頭就標示,有的卻沒有,新政策讓不少攤商覺得麻煩。

食藥署食品營養科科長李婉媜表示,「它裡面全部都是台灣,他就是標示一個產地是台灣這樣就可以,然後如果是用插牌的話,它的字體大小要大於兩公分,另外我們是分階段實施,第一個階段是針對就是像生鮮的農畜禽產品,這是在110年1月1日實施,其他的品項我們是在111年1月1日實施。」

未來散裝食品將分階段進行,2021年開始,蔬菜、水果、豬雞牛等生鮮食品先納入;2022年後包含魚類和零食也都要標示,而標示也不能隨便寫,字體長寬得大於2公分,要是沒標最重可罰300萬,標示不實可罰到400萬。

食品標示來源產地,還有快兩年才上路,但食藥署先行預告,希望攤販以及上游先做好準備,也讓民眾買菜清楚產地來源,吃得更安心。

(民視新聞/李榮晋、胡希哲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