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傳統市場、路邊攤散裝食品都須標示產地

為加強管理散裝食品的產地標示,食藥署預告,除了現行有商業或公司登記的大賣場的食品已有標示外,未來包括傳統菜市場、一般小商家的食品甚至是路邊零售小吃攤販,散裝食品也都須標示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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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可以黏貼、懸掛、插牌等顯眼方式,例如攤販自製的飯糰,即日起進入兩個月法規預告期,最快10月公告,並自2021年起分2階段納管。

雞豬蔬果等農畜禽產品,先在2021年元月上路,其他產品像是魚、零食等,則在2022年元月上路。違反規定不標示,將被開罰3萬至300萬元。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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