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再議遭駁 八仙樂園董事長等人不起訴確定
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的「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民視資料畫面)

四年前的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486人傷亡,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三度獲不起訴。被害人家屬不服提起再議,台灣高檢署調查後,今(11)日駁回再議確定。

更多新聞: 塵爆釀15死471傷 八仙董座等11人不起訴

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的「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釀成15死471輕重傷的慘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負責人呂忠吉;陳柏廷、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等人則獲不起訴處分。

最高法院去年底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決呂忠吉有期徒刑5年,呂忠吉已於今年初入監服刑。

被害人及家屬不滿陳柏廷等人獲不起訴處分,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發回續查,士檢偵辦後,105年10月予以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及家屬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二度發回士檢偵辦,要求承辦檢察官聽取被害人意見,進行修復式司法。

士檢6月底第3度偵結,認定陳柏廷等人行為仍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及家屬7月1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與律師團討論後,趕在8日聲請再議最後期限,赴士檢遞狀提出,此次再議案由高檢署進行調查,今天公告駁回,陳柏廷等人不起訴確定。

檢方指出,被害人家屬依法可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尋求救濟。

士檢先前將陳柏廷等11人不起訴,理由包括八仙與呂忠吉之間,只是租賃場地的關係,雙方並無合作,此外,塵爆起因是粉塵接觸高溫電腦燈引燃,與場地無關。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