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遭法院打臉!香港高院判《禁蒙面法》違憲

香港政府為了回應反送中示威,於10月4日頒布了《禁蒙面法》,非但沒能平息民眾不滿,警民衝突至今反而越來越激烈。而今日香港高等法院更宣布裁決,頒布《禁蒙面法》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規定,等於是重重打了港府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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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梁國雄,之前分別要求高等法院對進行司法覆核,挑戰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的做法。而高等法院在今日中午宣布裁決,判定《緊急法》容許特首在任何「危害公安」情況訂立規例,並不符合《基本法》規定。

法院並指出,禁蒙面法第3條規定,在未經批准集結、合法集會同合法遊行下禁止蒙面,還有第5條有權要求人除去面罩都不合比例,對基本權利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裁定緊急法「危害公安」部份違憲、蒙面法違憲。

(民視新聞網廖子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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