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傳泰簽轉彎取消新制? 外交部:經查證並無更動

泰國簽證新制規定,自本月開始,電子簽證要先上網預約,還必須附上三個月的「財力證明」。此規定引起輿論譁然,今又(4)傳出泰方「將取消財力證明規定」,不過最新消息指出,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經外交部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申請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應備文件目前並無任何更動,依舊需要附上財力證明,按照原定計畫進行。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4日表示,經外交部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申請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應備文件目前並無任何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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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泰國簽證新制正式上路,申請人必須在泰國建置的指定系統先註冊帳號,完成線上電子簽證申請、線上付款,接著再預約送件時程。另外也必須附上三個月的財力證明。

此一規定引發熱議,今甚至傳出,有旅行業者反映新制造成困擾,泰國將取消要附上財力證明的需求。不過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經外交部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獲告,申請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應備文件目前並無任何更動,即申請簽證依舊需要附上財力證明,申辦人也一樣需要經過預約登記。

讓大家覺得麻煩的財力證明,根據公告內容,證明可以是「申請人戶名的銀行存摺封面以及最新頁面」、「薪資證明」、「財力贊助者之證明」或其他收入證明(存款、退休年金等任何文件),有以上任何文件之一即可,並不需另外向銀行申請財力證明文件。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