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消保處:醫用面罩已屬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最高判7年

武漢肺炎爆發,造成民眾瘋搶口罩,卻有業者趁機發國難財,先是美妝商店把口罩當促銷贈品,要民眾購買滿額才贈送,今(31)日在基隆則出現口罩被當成夾娃娃機裡的「選物」。行政院消保處提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今日起徵用國內工廠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醫用面罩」已屬防疫物資,若有囤積或哄抬物價之行為,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500萬元。

就怕民眾買不到口罩,行政院採取統一徵購、統一調度的口罩政策。消費者保護處表示,政府為避免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有不肖業者趁機哄抬口罩價格,今起徵用國內工廠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醫用面罩」已屬防疫物資,若有囤積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消保處並提及,昨日在知名網拍蝦皮搜尋發現,有業者販售醫用專用口罩1包7入售價999元,另有業者販售N95口罩1盒20片售價8999元,顯然價格偏高,已請蝦皮網站將該兩則廣告下架。為避免販售口罩之網購業者哄抬價格,消保處近日將邀請國內大型網路交易平台業者開會研擬對策。

此外,昨日有媒體報導新竹市某藥局販售1盒100入之「紙口罩」,價格從70元漲至800元,新竹市消保官已前往了解,並於今日將案件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若查證屬實,依公平交易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