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收賄 二審遭判17年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嫌收賄,今(19)天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高齡78歲的李明博遭判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3.3億,還須追繳57.8億韓元,約合1.47億新台幣的非法所得,同時也被取消保釋,當庭再次遭到逮捕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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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韓檢方,李明博涉嫌收取巨額賄賂,包括背後操控哥哥名義經營的汽車零件商DAS(音譯達斯),收取349億韓元,約合新台幣8.9億,還有接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三星集團支付DAS在美國訴訟費等在內的119億韓元,約合新台幣3億。

由於認定的賄賂金額較一審高,加上法院表示,李明博否認所有犯罪行為,沒有表現出反省、負責的樣子,李明博被撤銷保釋令,刑期也從一審15年加重到17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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