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單被扣款?護理師與外送平台各說各話

雲林一名護理師日前向外送平台訂了165元的飲料,卻被認定棄單必須扣款。但護理師堅稱她沒等到外送員電話,而且調閱監視器舉證外送員「過門不入」,根本就沒有等。但外送平台卻指稱外送員等超過10分鐘,護理師未取餐也不接電話,才會扣款。消保官指出,除非外送平台能證明外送員有致電通知消費者取餐,並等候10分鐘,否則不能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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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調閱醫院監視器,要確認外送員有沒有依照時間來送餐,但只錄到一名外送員騎車經過。

在醫院擔任護理師吳小姐,防疫期間工作忙碌,都是透過外送平台訂餐,3月26日他訂了3杯茶飲,共165元,但約定好取餐時間,她去門口等著取餐,一看手機竟然發現她被認定惡意棄單,還被扣款。吳小姐的先生氣得替她申訴,但外送平台卻說是吳小姐沒接電話。

明明就沒接到電話,但外送平台卻以吳小姐違反定型化契約為由扣款。葉先生不服氣,要求外送平台舉證外送員真的有打電話。

實際問一下其他的外送員,他們說,他們送達餐點後會先打電話連絡訂餐者,如果連絡不上還會回報公司的「派單」窗口確認。

消保官表示,外送員有沒有打電話訂餐者,舉證的責任在於業者。

葉先生上網一查,類似的糾紛還有好幾件,懷疑是系統出問題,雖然只有區區165元,但他呼籲消費者遇到類似的情況,還是要據理力爭,不要放棄自身權益。

(民視新聞/鄭孝欽 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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