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384遭同機乘客爆「一直在吃藥」桃園地檢署要查

案384、393這一對旅美夫婦返台確診,引發爭議,兩人明明早就有症狀,卻還執意搭機,導致機上乘客、機組人員都要居家隔離,現在高檢署指示桃園地檢署啟動防疫小組分案調查,這一對夫妻是否刻意隱匿身體狀況,如果屬實,最高可判2年以下徒刑,罰款20萬到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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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全球蔓延,許多旅外台灣人急忙回台,其中一對夫妻引發爭議,案384、案393這對旅居美國30年的夫婦,先後返台都確診,但他們在國外時已出現症狀,還硬搭機回台,現在檢方要分案調查。

桃園地檢署襄閱林秀敏表示,「旅美夫妻自境外移入確診病例,在返國前已有症狀仍然搭機返台,這個行為可能涉及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條例第十三條的罪。」

桃檢強調,隱匿不報,依法可處最重2年以下徒刑、20萬~200萬元罰金,案384、393上機前出現症狀卻沒通報,導致全機遭殃,還傳出有同機乘客看到案384在吃藥,而案393拉肚子,卻辯稱是喝牛奶引起。

丈夫案384在4月3日就出現症狀,4月10日入境,隔天確診,但他的太太搭另一班長榮班機,4月11日抵台,4月13日確診。

然而,有確診病例的配偶搭乘班機,長榮事前完全沒掌握,直到飛機降落前2小時,才知道機上有確診者親人,出現嚴重破口,但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早就通知移民署,384的配偶即將返國,然而最後相關回報出現斷點。

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出,「因為那時候也不知道說,她到底會坐什麼班機,雖然有相關的一些訊息但與不能確定,註記完畢之後早上這個飛機,艙班已經出來之後他們有看到,所以就通知移民署。」

從疾管署到移民署,都知道案393要回來了,唯獨長榮不知情,到底是誰要負責通報長榮?移民署以聲明稿表示,並沒有獲得授權,因此不能將旅客疫情個資內容直接透露給航空公司,暗指通報應該是疾管署的責任。

陳時中也回應,「經過這次的經驗裡面,我們覺得機上也許應該要有一點作為,可以讓這樣的事情避免更大,不過牽涉到一些法律上的爭議。」

疫情當前,各署內部水平溝通出現缺角,上下垂直無法整合,導致其他乘客身陷危險當中,如何防止下次漏洞,指揮中心得要訂出SOP來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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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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