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有部份參與者在3月23日晚間攻占行政院,事後多人遭檢方起訴,2017年一審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11人遭判3到5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魏揚等7人則判無罪。經過三年時間二審判決出爐,台灣高等法院逆轉判決,共16人有罪,包括魏揚等7人,原本一審無罪的成員,二審改判2月至4月徒刑。 更多新聞: 快新聞/323佔領行政院案 律師團遞狀聲請停止審判並釋憲 魏揚強調,檢方用六年時間追查當時打人的員警,卻沒看到有誰出來負責,也沒看到任何調查報告,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檢警更把參與運動者看成暴民,更直言當時台灣人的選擇是被羞辱,對台灣民主來說非常糟糕的訊息。至於後續上訴部分,一、二審都有罪就無法上訴,其他一審無罪者會繼續上訴。(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