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球評石明謹 兼差8年收入200萬送公懲會

足球球評石明謹,正職是台北市交通大隊萬華分隊員警,但遭民眾陳情檢舉,車禍事故延遲處理,萬華分局督察組調查發現,過去他曾有過14件延宕公文,移請交通警察大隊辦理懲處,同時還發現8年來他的業外收入高達200萬。石明謹出面喊冤,認為休假時間上電視擔任球評,過去都沒被認為是違法,也沒有影響到他正值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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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足球球評石明謹,他的正職身分是台北市交通大隊萬華分隊員警,但最近遭投訴,車禍事故延遲處理,讓民眾無法請領保險費,交通大隊清查之後,發現石明謹過去曾有14次延宕車禍事故公文,記他一支小過。

石明謹表示:「過了將近一個月,中間我有聯繫他的聯絡電話,都沒有得到回應都沒有人接,然後他也出院了人不知道跑到哪裡去,將近4個月之後他就突然向台北市議員,徐立信的辦公處說他有一個案件,警察都沒有給他處理,那我想我自己有疏失。」

石明謹出面坦承自己確實有疏失,然而督察單位進一步清查他的兼職行為,包括擔任球評、裁判、寫稿、教練,發現8年多他的業外收入達200多萬,在2014年及2018年世界盃足球賽期間,擔任球評收入分別佔年收的60%及40%。

石明謹回應:「2010年的時候其實大安分局跟警政署也已經調查過一次,我在世界盃裡面當球評的過程,當時他們是說因為在勤餘時間,而且不是一個持續性有受領薪資的工作,當時我的分局長張傳宗,他還有上媒體表示說,覺得播足球是對警察形象很正面的幫助。」

石明謹表示,2010年曾被民眾檢舉,但當時所屬的大安分局長官表示,他利用休假時間,也不是領固定薪水,從事球評行為,沒有違法。然而這兩年他多次遭懲處,還包括出勤時間上臉書發文,被記申誡兩支。

石明謹提到:「當時是因為我在醫院處理車禍,有一個民眾就認出我來,他很開心很興奮就拍一張照片,我就是在備勤的時間用手機發在臉書上面,說我上班被人家偷拍很好笑這樣子,結果後來警察局就,說這是在上班時間備勤時間,使用臉書發表導致爭議的言論。」

石明謹喊冤,認為擔任球評並未影響正職本業的勤務,然而萬華分局依照《公務員服務法》14條規定,將他移送公懲會,警察兼球評的斜槓人生,拿到一張黃牌。

(民視新聞/王皓宇、王翊軒 台北─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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