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外交部12日悄悄通電所有駐外館處,針對駐外人員的名片,律定用國旗、國徽、梅花、外交部部徽等圖案,但沒有加註「台灣」,引來駐外人員議論。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回應,包括華航名稱、護照樣式與駐外人員名片樣式等,涉及國家整體事務以及各部會對外業務,政院會組成專案小組來處理,將跨部會討論後再行定案。各項細節,目前尚未做最後定稿,專案小組若有結論,會再行對外公布。
丁怡銘指出,外館名片格式的原則行之有年,近期應國會議員要求統一外館名片標準格式;因此外交部發送相關圖例給駐外單位,是作為最新設計前的參考。
針對媒體報導不准使用「台灣」一事,丁怡銘表示並無此事,駐外人員對外代表國家,最重要的就是持續提升台灣的國際能見度。他談到,事實上在所有邦交國和部份非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臺灣)已是正式對外文書用法,在無法使用正式國名的外館,則有使用上的彈性。
外交部也表示,外館名片設計一致化及強化方便使用等相關議題,涉及國家整體對外事務與各部會的協調;有關設計案,外交部將與其他部會討論後再行定案。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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