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出,有精神科就醫紀錄的曾姓嫌犯因向媽媽要2萬元遭拒,就在永康區一家百貨買兩個汽油桶,到加油站加油後,搭計程車到玉井縱火。嫌犯從佛堂西側八角窗窗口,把汽油丟進去,引燃衛生紙縱火,造成住在一樓的陳姓女子,以及一樓夾層小房間內的謝姓夫妻和女兒一家三口、陳姓夫妻和高姓者7人被活活燒死。
曾嫌被移送時被問及縱火原因,竟回「關你們什麼事」,並嗆「問那麼多幹嘛!」法官認為,曾嫌承認涉放火、殺人罪嫌,有逃亡、滅證、串供之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曾嫌7月1日在台南地院出庭,由於當時正召開準備程序庭,在法院拘留室的他,疑似不滿法警要上戒具,頓時又情緒失控奮力拉扯戒具,導致左手骨折。
台南地院說明,當時被告在候審室情緒躁動,經隔離至保護室,人犯仍持續嚴重擾亂候審室秩序,法警報告法官並獲同意後執行上戒具,因人犯奮力抵抗導致左手手肘骨折;經以救護車戒護送成大醫院就醫,嗣經醫師緊急處理後,返院正常開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