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賣實名制口罩20天以上藥局可申請獎勵金 最高可得3萬元
食藥署公布健保特約藥局口罩實名制獎勵金申請流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衛福部食藥署今日說明,將針對今年2月6日至6月30日期間,配合政府辦理口罩實名制銷售累積總天數達20天以上的藥局發放獎勵金,獎勵金採級距制,其中最高銷售天數達101天以上者,獎勵費用3萬元。全台共有6400家藥局符合資格,每間最多可領到3萬元,最快9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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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今天公布藥局配合口罩實名制銷售獎勵金申請作業流程,2月6日至6月30日期間,只要符合口罩銷售累積總天數達20天(含)以上,且按時繳回口罩帳款並依規定銷售者,皆可於7月16日到7月31日下午5時,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送交至所屬地方藥師公會或藥劑生公會辦理。

該獎勵基準依銷售實名制口罩累積總天數給予獎勵費用,其中60%以上應分配予相關工作人員。銷售天數達20天到50天者,獎勵費用5000元;51天至75天者,可領1萬元;76天至100天者,可領2萬元;101天以上者可領3萬。全台共有6400家符合資格的藥局,每間最多可領到3萬元,最快9月發放。

符合資格的藥局需準備申請書(含領據)、相關工作人員獎勵清冊、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如為無存摺帳戶,請提供可供核對之證明資料),若為已停歇業之藥局,應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茲證明為原負責藥師本人申請。

相關申請資料、口罩銷售累計天數及申請說明等,可至食藥署「口罩實名制獎勵金-健保特約藥局申請作業」專區查詢與下載。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