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公所代表會出席10人,只有1人同意、9人反對,讓原本提議的1千元振興金都無法發放。(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繼和美鎮之後,彰化縣伸港鄉公所擬提出發放振興金一千元現金,代表會一度加碼喊到發放兩千,不料今日伸港鄉公所提請代表會審議後,結果令人傻眼。代表會出席10人,只有一人同意、九人反對,連原本提議的1千元振興金都無法發放。 更多最新消息,請持續鎖定《民視快新聞》。(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