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含有雷尼替丁胃藥8/1起全台禁賣 36項藥品啟動回收
用藥示意圖。(圖/Pixabay)

含有雷尼替丁(ranitidine)成分的胃藥,被驗出有微量致癌疑慮的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DMA)含量,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宣布,8月1日起全台停售含有雷尼替丁的成分藥品,目前市面上36款藥品全數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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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用藥安全,食藥署表示,已要求藥品許可證持有商應於今年7月31日前,提交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安全性評估資料,經蒐集國內外安全性評估資料,評估其臨床效益及風險,考量該藥品中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DMA)的含量,會隨著儲存時間增加或儲存高於室溫下而上升,進而導致NDMA含量可能超出每日可接受攝取量96ng。

食藥署說,由於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的NDMA含量超標,且我國有其他藥品可供替代,因此要求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自8月1日起暫停於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

食藥署指出,目前我國核准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許可證共36張,保存期限多數為2至4年,因無法確保於保存期限屆滿前,其NDMA的含量均能低於每日可接受攝取量96ng,已要求醫療機構、藥商、藥局暫停於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目前部分業者經評估後,已自主啟動市售效期內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回收作業。

食藥署提醒民眾,若有使用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該成分藥品主要用於胃灼熱、消化不良(酸引起)、胃酸過多、十二指腸潰瘍等,若是依醫師所開立處方用藥者,切勿隨意自行停藥,以免影響疾病治療,如有用藥疑慮,可與醫師討論選用其他適當藥品;若是自行從藥局或藥粧店購買者,則建議暫時停止使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