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收賄起訴! 花蓮縣教育處長李裕仁收賄81500元、圖利廠商30萬元遭起訴
花蓮教育處長李裕仁(中)收賄81500且圖利廠商30萬元,遭檢方起訴。(圖/民視新聞)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及花蓮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涉採購弊案,歷經2個月檢調偵辦後,認定李裕仁收賄新台幣81500元,並圖利廠商30萬元。花蓮地檢署7日以涉犯刑法洩漏國家以外秘密罪嫌與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更多新聞: 被捲入徐永明300萬風暴 林佳龍駁不實報導

檢調今(10)指出,李裕仁在107年擔任花蓮縣教育處副處長時,向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爭取補助經費後,指示花蓮縣立體育場辦理花蓮縣立棒球場設計案、花蓮縣立棒球場整建案採購,另指示花蓮體中辦理花蓮鯉魚潭設計案採購。

而李裕仁明知政府採購法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竟還夥同花蓮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洩漏「花蓮縣立棒球場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需求規範書」電子檔及含有平面配置圖、執行步驟、工程數量、單價等資料之「改善水域運動環境計畫-花蓮鯉魚潭水上運動訓練基地107年6月26日修正版」電子檔給有意投標之廠商。

花蓮地檢署表示,李裕仁在鯉魚潭設計案事後,收受廠商所交付之賄款共計新台幣8萬1500元,並圖利廠商30萬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