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會詐貸案一審判11個月   江欽良:司法不公會上訴

南投草屯寶島時代村創辦人江欽良3年前涉嫌向多家農會詐貸,總金額超過上億元案件被南投地檢起訴,下午南投地院進行宣判江欽良一共7個罪名有罪,包含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罪、使業務登載不實罪等七罪,一審被判11個月,江欽良透過律師表示司法不公會擇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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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小組成員來到江欽良的處所進行攻堅大規模搜查,並且將人帶走,三年前檢方大動作調查江欽良涉入的農會超貸案,檢方查案起訴江欽良,南投地院一審判決出爐。

南投地院庭長陳宏瑋表示,「就業務侵占罪部分,分別量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跟九個月,都不可易科罰金,這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1個月,五罪的部分,分別量處有期徒刑三月四月,都可以易科罰金的。」

地院表示一審判決江欽良七項罪名,包含偽造文書、業務侵占,以及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共七罪判處11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回顧案件當時江欽良被帶回偵查,妻子小潘潘還出面哭訴相信丈夫力挺清白,小潘潘(2017.10.28)表示,「我們一直努力想當好人做好事,我們真的很努力,只希望外界不要一直關注他,什麼黑道什麼老大,真的沒有黑道沒有老大,我們就認真想把事情做好。」

小潘潘和江欽良目前兩人分居中,江欽良去年還曾喊話要小潘潘快回來當南投媳婦,如今案件官司一審宣判江欽良和律師都沒到庭,但律師表示收到判決文後,會擇日上訴抗議司法不公。

(民視新聞/許家程、張家維 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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