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燒10萬份煙供 「解冤」變污染 露天燃燒觸空污法第32條 可罰10萬元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與中華身心靈能量協會,9月5日晚間,舉辦「中元齋天供佛祈福文化祭」活動,在通霄海水浴場燃燒10萬份煙供,現場火光沖天、灰煙四散,到隔天還在悶燒;苗栗縣環保局表示,露天燃燒已經依違反空汙法第32條,可處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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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沖天,熊熊火光在黑夜中特別耀眼,當地民眾拍下影片,許多人圍著堆成像是小山一般的「煙供」放火焚燒,燃燒過後的灰燼隨風飄散,這是苗栗縣通霄鎮公所,與中華身心靈能量協會舉辦的「中元齋天供佛祈福文化祭的活動,在通霄海水浴場燃燒「10萬份的煙供」,一直到隔天都還在悶燒。

苗栗縣環保局秘書蔡政勳指出,「這邊並沒有受理到申請的情況,按現行空污法規定,露天燃燒行為,罰款1千兩百元到10萬元。」,而通霄鎮長陳漢志則回應,「煙供的階段,做了一些對環境部份,造成了一個傷害,這部份我們予以改進,那也尊重環保局長官(裁罰)的決定。」,通霄鎮公所也對此表示,沒有預料到會衍生出「空污問題」,面對外界批評會虛心接受。

據說這個「供食法」是從西藏傳過來台灣的,是一種「解冤釋結」的方法,不過事先沒向苗栗縣環保局申請,後續將依照「空汙法」開罰。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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