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走在綠色人行道上,偏偏得繞到馬路上與車爭道,不只有機車亂停,還有做生意的店家,在前面擺上兩個約一米高的路障,遭人批評缺乏公德心。
畫面PO上網,意外引發網友諸多聯想,諷刺這是體操選手跳鞍馬嗎、還是跨欄比賽、曬棉被也不錯。警方獲報立刻到場取締,店家摸摸鼻子,收回兩個路障,而這樣的違規行為,最高可開罰2400元。
路障擋道,不是頭一遭。之前也有商辦大樓,用花盆擋住騎樓,同樣將行人逼上馬路。警方呼籲,不要為了貪圖方便佔用道路,否則得吃上罰單。
畢竟人行道就是給人走的,不是給你擋路的。
(民視新聞/周秉瑜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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